道德的裤腰带不能勒在脖子上 马后炮 马志海,南方电视台节目主持人,“即使每天说足15分钟,也会有许多未尽之言”。
经济发展了,国力强盛了,生活水平提高了,然而对道德沦陷的担忧却越来越甚,这就是我们都无法回避的现实。而道德的防线越是岌岌可危,人们对道德水准不切实际的拔高就越是有点追求原教旨主义的味道,或者说,越是有世风日下之叹,就越是有人要去固守道德的贞操。然而,奇怪的是,对道德拔高的坚守,却都是手指向外,指点的都是别人。
广州市公安局起草《广州市拾遗物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失主领回失物时,可以自愿以遗失物品价值10%的金额奖励拾遗者;对无主的失物,政府予以拍卖,按拍卖款10%给予拾遗者。有媒体指出,类似的规定其实早就有了,20年前的1992年,广州就已经出台了《广州市拾遗物品管理规定》,规定:“拾金不昧可获10%奖励”。我们并不清楚广州市公安局重新起草相关规定的目的,然而,一个已经存在了20年的规定重新展现在公众的面前,却惹来了诸多非议,只能说明,20年过去,这人的脑筋没啥进步。
有人也许不同意:20年前的老规定,在今天引发了争议,不正好说明人们的觉悟提高了吗?也许,今天的争议,是因为现在的人们,尤其是在互联网中摸爬滚打出来的年轻群体有了更高的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然而,让人悲哀的是,竟有如此之多的年轻人,对道德滑坡的现实视而不见,却还在固守着被假大空的道德宣传无度拔高的道德水准。以至于,有不少人认为,拾金不昧奖励10%的规定是对高尚人士的羞辱。
我们的社会,已经吃够了无度拔高道德水准的苦头了,看看我们曾经树立的道德楷模吧,且不说那些成了烈士的,看看有多少残了的伤了的,真个是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我们习惯的宣传套路,就是要突出高尚者付出的高昂代价,然而,这人物形象固然高大了,道德水准固然高入云霄了,但宣传却出了反效果:个人生活太惨,付出的代价太高,他们是神仙,我们小百姓学不起!
其实,道德的红线划在哪里,这并不是多么难的问题,打个比方,把道德当裤带拴在腰上比较好,因为那是人体的重心,受得了力;拴得低了到了脚上,用力一提人就脸贴地皮屁股高高在上;反过来,把道德的裤腰带拴在脖子上,高固然是高了,但这人就要死翘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