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上报道某地的公安进行一次平常的例行检查,民警打开一辆面包车车门,一只张着血盆大口的鳄鱼让所有人都惊出了一身冷汗!面包车上怎么会有活鳄鱼?
原来这条鳄鱼是皮带老板买来做广告的。为了赚钱,他买了一条鳄鱼做“活广告”,果然,生意更加兴旺;但是,正是这条为他带来滚滚财源的鳄鱼,最终引来了牢狱之灾。 原来那个皮带老板在江苏无锡一个小镇上摆摊时,发现旁边有个男子在摆摊卖鳄鱼油,摊子上放着一只鳄鱼。老板一时好奇:“你这鳄鱼是哪里搞来的?”那男子说,是花了1000元买过来的。
皮带老板想到自己是做皮带生意的,由鳄鱼皮做成的皮带质量很好,如果有一条活鳄鱼摆在地摊边上做广告,肯定可以招揽客人。于是,皮带老板就请男子帮忙买条鳄鱼,男子答应了。那男子把一只活鳄鱼交给了皮带老板。皮带老板开着自己的面包车,装着鳄鱼到无锡各小镇摆地摊卖皮带。“皮带摊上有鳄鱼看!”人们很少见到活的鳄鱼,而好奇之心人皆有之,因此,皮带摊边看鳄鱼的人经常围成一团,看的人一多,广告的效果达到了,皮带老板的生意也红火了起来。数着大笔大笔的钞票,皮带老板很高兴,但他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检察官解释说,经鉴定,皮带老板所带鳄鱼中文学名叫做湾鳄,又称海鳄、咸水鳄,古称“呼雷”、“蛟”,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物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刑法第341条第一款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的规定,这条鳄鱼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所以,依据《刑法》第341条的规定,小兵的行为已涉嫌购买、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没有打过鳄鱼!”尽管老板一个劲解释鳄鱼的来源和用途,但是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公安对其批准逮捕。